聚焦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确立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地位。2022年6月,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指明了方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将“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作为主要任务推动部署,对于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发挥数据要素在多要素配置和协同中的杠杆和倍增效应,赋能卫生健康行业和数字健康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起步早但见效慢。表面上看,是医疗服务的专业性、服务流程的多样性、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医疗数据的敏感性导致了医疗健康数据的互通共享难和卫生健康新基建成型慢。实际上,制约行业数据应用的根本原因,是包括数据要素贡献评价和分配机制在内的基础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国家数字经济领域立法的不断健全和行业大数据应用的持续发展,“十四五”时期,已经初步具备了全面完善卫生健康行业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保障和推动数据要素在行业内外有序流通的能力和基础。比如,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在开放共享地方法规、制度规范和数据资产管理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规划》从深化场景应用、建立管理制度和探索评估体系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辅助决策、健康管理、药物研发、医疗保险、精准医疗、疾病预防等方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的重要保障,不断深化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合理评价数据要素在应用中的贡献,也是推动医疗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
数据治理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重要前提。经过多年的标准化建设,以应用为导向的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标准体系已经建立,但在标准贯彻的全面性和连续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规划》从3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提到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源头质控能力,建立覆盖业务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畅通数据汇聚渠道;加快推动医疗健康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复用;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大数据分类、分级、分域应用规范,形成一批健康医疗公开数据集。
2016年,国家启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推动布局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体系。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了我国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配置中的能力优势,驱动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集约化、绿色化、均衡化发展,适应全国一体化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有助于健全数据治理和流通体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带动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生态建设。
《规划》明确提出,要总结试点建设经验,依托重点区域,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全国总体战略布局。各地要及时组织、推广一批试点成效好、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加强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良好生态。